学生食堂
序号 |
食堂名称 |
食堂所在地 |
食堂开放时间 |
1 |
第一食堂 |
立德路中 |
6:30-22:00 |
2 |
第二食堂 |
立德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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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设施:饮食科所有食堂使用的厨具为不锈钢设备,包括蒸饭柜、电子消毒柜、工作台、售卖台、炒菜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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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1.学生公寓基本情况
序号 |
公寓名称 |
公寓所在地 |
住宿条件介绍 |
1 |
A区 |
立德路东 |
4人1间寝室柜桌一体化每人一套,单独的厕所和洗漱间,24小时供应直饮水和热水。 |
2 |
B区 |
立德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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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区 |
荷塘路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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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区 |
立德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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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区 |
立德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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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F区 |
荷塘路北 |
2.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周一至周四:早上6:30开大门,晚上23:00关大门
周五、周六:早上6:30开大门,晚上23:30关大门
因季节变化或特殊情况改变作息时间的以学工部宿管中心通知为准。
2、非本栋人员必须在关大门之前离开公寓楼,晚上22:00以后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
3、学生必须在22:30以前返回公寓楼,对晚上22:30以后返回公寓楼者,视为晚归,晚归者须到值班室出示本人的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楼栋。
二、晚归管理制度
1、每晚23:30熄灯,23:00关闭公寓大门,关门后回来的学生均属晚归。
2、晚归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出入证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公寓楼,没有正当理由或没有出入证的一律不准进入公寓楼。
3、凡不遵守规定,与值班员大声争执、踢门、喧哗等扰乱校园治安、破坏公寓楼区生活秩序的,将直接上报学工部。
4、晚归学生登记情况由公寓管理负责人每天上报学工部一次,并通报二级学院。
三、会客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经被访人同意后方可入内。
2、来访人员离开公寓楼时,需到值班室登记后方可离开。
3、来访人员带出的大件行李物品须由被访人或来访人出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并开具出入证明后方可带出。
4、除学院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因正常工作检查或值勤,或学生父母前来探访外,男士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士一律不得进入男生公寓。
5、外来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6、会客时间:除正常上课时间和晚9:00以后不准在公寓内会客外,其余时间原则上属会客时间。
四、钥匙管理制度
1、楼栋值班员管理整个楼栋房间钥匙一套。
2、楼栋值班员应遵守如下规定,出现操作失误,值班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3、不能随意将钥匙外借他人,如维修需使用钥匙需登记使用完后,需及时归还。
4、如使用者不慎将钥匙遗失,需向学工部宿管中心说明原因,立即换锁,并复制钥匙,所有费用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 匙遗失时,应立即上报学工部宿管中心。
- 学生退宿时,必须上交房门钥匙。
五、寝室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的财产包括寝室配备的财产和公共财产两部分。
2、居住寝室的学生应妥善保管所用财产,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财产管理。出现财产损坏或丢失情况,本人应负责赔偿或有偿维修。故意破坏财产者,加倍赔偿。若责任划分不明确,则由全体寝室成员共同承担经济责任。财产属自然坏损则由公寓服务部负责修缮。
3、学生寝室配备的财产严禁搬出或相互调换使用。如果调整寝室、或在外实习等情况,只能搬走自己的行李和物品,并交出门锁钥匙,同时办理财产清查和交接手续。个人大件物品、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先在值班室登记,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或放行,寝室所配财产按规定搬迁时学生必须出具相关许可证明。
4、学生住宿期间应热爱学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争创文明寝室。不准在公寓内乱贴、乱画、乱刻、乱泼脏水、乱拉电线。学生破坏公共财产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必要的赔偿和处罚。便纸应丢进纸篓内,室内配卫生间的寝室,如出现便池堵塞现象,其疏通费用由全体寝室成员共同承担。
5、学生毕业时,将依据登记的财产情况进行核查,未能交付完整的财产者,必须及时交清赔偿金,否则,将延期办理毕业手续。
六、学生公寓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1、学生进入公寓必须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的管理。
2、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严禁在校外租房住宿;不得私自换锁和转借房间的钥匙,如因转借钥匙而发生失窃,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封闭时间非特殊情况禁止出入,晚归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后方可入内。
4、住宿学生必须爱护宿舍公共设施、消防器材等,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5、来人来客须有礼貌地接受宿管人员的查询,未经许可不得入楼,学生不得留客住宿。
6、注意安全、人走门关,宿舍不准留推销人员、小商贩和陌生人,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发现房间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院保卫处。
7、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加装使用电器,禁止使用800以上的大功率电器,其中寝室禁用的电器有(不管功率大小):可加热食品的电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水壶、电磁炉、电吹风(800以下)。
8、宿舍内建立值班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9、宿舍区不允许私藏凶器(包括各类管制刀具、铁棍等),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活动。
10、住宿学生应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其他条款。
11、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学院可予以处罚,直至退学。
七、学生公寓水电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纳入全校水电定量管理范围,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调配,日常工作由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学生在校期间每月每间供电5度,供水3吨,超过定量部分
则费用自理。
2、学院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节约和安全意识,杜绝浪费及避免用水用电事故的发生。
3、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用水用电管理,按学院作息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供水供电,及时发现、报修坏损的水电设施,督促违章的学生宿舍及时整改。学生离开宿舍后,要及时关水关电。
4、维修部门要加强对设施的巡检,一般的故障必须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修复,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5、学生宿舍用水以单间计量,水卡充值凭身份证到本栋值班室领水卡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购电须凭学生卡到学生服务中心办理。价格按物价部门标准收取。
6、由于学生宿舍是集体住宿,涉及公共利益,严禁私拉乱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取暖器、电热毯、空调器等),确保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和卫生,违者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水电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将视情况采取没收、限制供电等措施。
7、严禁私自改装、破坏水、电计量器(如水表、电表),严禁偷电、偷水,违者按国家相关法律和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肇事者责任。
8、学院对在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将给予适当奖励。